声明人:闫素芹
在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以后,由于怕心,没有正念,把《转法轮》上师父的照片毁了,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法轮大法,勇猛精進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19/201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