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繁芝
由于自己的怕心,把师父的《精進要旨二》及《明慧周刊》等让家人(儿子)烧掉了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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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19/201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