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娟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相信大法,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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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19/201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