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彦芬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邪党迫害大法后,我遭邪党恶人迫害,说了“不炼”的话,我做错了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以前说的“不炼”的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20/201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