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荣英
2008年奥运期间,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让我写“保证”,因我不在家,丈夫替我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20/201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