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兵象 我于99年底在印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并在亲情上没有过好关,儿子被非法拘留期间也要他签个名快出来,对此我深感内疚。在此严正声明,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,对大法不利的言论都作废。法轮大法好,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法轮大法是正法,我将坚定地修炼宇宙大法“真、善、忍”,维护大法,证实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直到法正人间的那一天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3/23670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