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明子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,要求在它们写的纸上签名,由于学法不深,纸上写的是什么都没看就签了名。二零零一年,管区派出所恶警再一次来迫害时,它们把我说的做了笔录给我念,让我签字,我又签名了。二零零五年,被不明大法真相人告密,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三天。其间邪恶又在笔录上让签字,我就签名了。随着学法的深入我明白了,邪恶让签名就签名是对邪恶的命令、指使、要求的妥协,是承认旧势力强加的迫害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彻底作废。坚定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