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学泽 2000年4月末,我进京上访,证实大法。回来后被非法拘留,曾经错误地在某公安分局开具的拘留证和所谓“笔录”上签了名。这是向邪恶的妥协,等于是承认了邪恶的迫害。我声明这些签名全部作废。我还听说,我单位曾经代替我在什么什么表格上签过名。我声明这些签名与我没有任何关系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3/23670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