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明
在监狱高压迫害下,对师父不敬的语言、文字、打对号、按手指、掌纹、签名完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21/2013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