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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修芬 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,曾在家人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由于怕心,一直没有发表声明,现在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。为了洗刷此事给我带来的耻辱,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法弟子,我严正声明: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今后我将继续做好三件事,更多的救度世人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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