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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淑琴 1999年7月20日以后,派出所一人来到我家中,让我写“检查”。我说:“我没看几天书,写什么检查,我不会写”。最后是派出所给写的,内容是“从今以后不学大法了”,叫我签字,我就签了。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没有保护好法,警察走时把《转法轮》给拿走了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心不动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精進实修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助师正法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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