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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淑琴

    1999年7月20日后,派出所一警察到我家,问我是否是炼法轮功的,我说:“是。”警察说:“你(要是)还炼,我就天天来,你写上‘不炼了’,我就不来了。”我说:“我不会写。”警察说:“这都写好了,你签个名就行了。”当时警察念了一个东西,是什么我也没记住。我想你不来我家干扰就行了,所以当时就签了。现在我认识到我不应该签字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今后更要勇猛精進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5/23/2014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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