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百功
我曾经在99年7.20后,被单位强制表态“不准再学法轮功”,在邪党的压力下违心的表态“不炼了”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真修大法,跟定师父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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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5/2015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