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雪梅
由于法理不清,在恶警的诱骗下,替母亲签了字,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5/2015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