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修岩峰
我曾经在邪党的所谓“悔过书”上签的字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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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5/2015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