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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正娴 99年7.20后,我在高压迫害下,配合了邪恶,交了有关大法的资料,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言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做好“三件事”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6/2016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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