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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娟 04年从劳教所回家后,由于有怕心,把同修给我的《明慧周刊》看完后,不敢保存,烧掉了。为了保全自己,而对师父和大法不敬。严正声明: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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