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俊
99年7.20时我还没学法,家人学,我由于怕心和自保就把家中的大法资料装入尼龙袋子藏到草丛中,后来去取时已经没了。如今我学法了,对以前所做的行为非常后悔,声明作废。我今后加倍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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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8/2017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