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尚明文
在1999年7月23日,被单位强迫交了大法书,并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8/2017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