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翠霞 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,由于怕心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从新走回修炼,认识到这是修炼人的耻辱,所以声明:以前所说、说写、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今后一定不负师恩苦度,学好法做好三件事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