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云
我于2006年3月份,在看守所里。在我神智不清的情况下,说了一句“我不炼”的错话,特此声明:我当时说的话作废。我坚决走师尊安排的修炼路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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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7/2016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