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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兰英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江氏流氓集团和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期间,我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和对情的执著,没有严肃对待修炼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还被照了像。我现在后悔莫及,严正声明:我当时给邪恶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在修好自己的同时,用心做好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9/2018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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