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金秀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但由于学法少,法理不清,致使让邪恶钻了空子被非法劳教。由于情重,在为私为我的私心作用下,我在劳教所里写了邪恶要求的所谓“四书”,干了修炼人决对不应该做的事,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。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,给了我认识、洗刷污点的机会,使我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,决不辜负师父所望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9/20181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