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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新华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,我受到了邪党的迫害。由于怕心,我在邪党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向内找,我找到了自己以前长期没有好好学法,让邪恶钻了有漏的空子。严正声明:给邪党所签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以后我要学好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不让师父再为我操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9/2018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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