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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光田 由于学法不深,认识浅,悟性低,我在99年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,给邪恶签过字、按过手印,还交过师父的法像、法轮章和一本《悉尼讲法》,还有大法资料等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走好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29/2018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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