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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彬 2009年4月25日,刑警队五、六个人来我家抄家,把刻录机、一箱光盘和很多大法书等都拿走,并把我和老伴抓到刑警队。我在“审问录”和被抄的“物品单”上签了名后,才被送回家。5月19日,刑警队两个人再次来我家对我说:“别害怕,这次来是让你签个字,只不要出市,出市时告诉我们一声就行,别再发数据、录碟啦,在家炼功我们不管,由你老伴给你当保人,你签个名就行。”我就签了名。过后一想,这不是向邪恶妥协了吗?签了字就是自己承认自己犯罪了,真糊涂啊!严正声明:我在4月25日和5月19日给恶警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30/2018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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