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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从北京回来,单位领导来派出所担保我和同修回家时说:他保证我们不去北京了,还说要再去就找他。我表示同意。二零零零年左右,区分局邪恶将我儿子(同修)绑架去,我得知后追到分局,分局有个熟人,我就叫这个人帮我疏通此事,用人心掺杂着怕心配合邪恶对我们的迫害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尊让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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