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聂碧华
我在法庭上法官和家人高压逼迫下,我说“不炼了”,回家来我很后悔,现在特声明:在法庭上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回家后一定多多学法,以师父每句话来衡量自己,向内找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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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31/201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