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云、谭秀芬、赵淑春
由于刚得法不长时间,对法理解的不深,就发生了迫害,警察到家中叫签字,就签了。现在对以前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5/31/201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