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智佳
以前曾帮派出所恶警抄写过大法弟子的名单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、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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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/2020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