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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桂萍 一九九九年7.20,那时因学法不深加上怕心重,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:九九年三、四月份恶警几次去我家里了解情况,让我说出人名,我说出了同修的名字,出卖了同修。九九年被非法关押时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二零零零年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劳教,在拘留所签了字。在二零零一年邪恶逼着签了字。二零零三年发真相材料被邪党非法拘留,被派出所诈骗了二千元,我也没要回来,自己默认了。以上违背大法的所做、所说、所写郑重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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