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靳淑英 一九九九年7.20后,由于自己法学的不好,有怕心,做过不该做的事。九九年七月底至零零年三月间,曾向邪恶妥协做过笔录,并涉及过同修名字,出卖过同修,交过大法书籍等物品,交过诈骗金,写过所谓的“保证”。深感对不起大慈大悲的师尊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2月8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