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在菊
自己在2009年新年期间,同全家人岀去旅游,因自己做事心切,在外发真相资料,被恶警绑架时,配合邪恶,签了字、盖了手印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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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/202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