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伟华
由于以前我对大法理解的不深不透,曾写过“保证书”,对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,我特此声明: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及对大法不利的语言完全作废。从今以后一定要坚修大法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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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/202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