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岐美
我在拘留所期间曾经说过违背良心的话,说“不会再炼法轮功”。强烈的怕心使我感到耻辱,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所说、所写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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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/202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