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金梅
本人在被邪恶迫害时,写的所谓“悔过书、决裂书、揭批书、保证书”等材料、对大法有负面影响的言行全面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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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/202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