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怡
我于1999年7.20在居委会的强迫下,在“不学大法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名,现严正声明:过去写过的背离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!今后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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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/202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