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芝荷
我于二零零一年,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威迫下,说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话、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4/2020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