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凤芳
在2002年8月至2006年4月自己在拘留所,在亲人在压力下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加紧弥补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4/2020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