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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金英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,两个恶警把我带到派出所问我口供,然后让我签字。我由于法理不清,没有彻底否定邪恶的要求,给他们签了字、按了指纹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认真学法,不让邪恶钻空子,走好、走正师父安排的路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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