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香兰
由于怕心太重,我曾主动向社区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这是对师、对法的犯罪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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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5/2022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