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金鑫
2000年,在邪恶的诱惑下,答应替邪恶充当眼线。现在认为应该曝光此事,并从法中归正自己言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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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5/2022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