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忠生
以前村委会李某给我写了一份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“鉴定书”交到派出所去了,当时我没认识到这是配合邪恶做坏事,今日醒悟,特此声明:以前对大法所做一切不利的事情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定修炼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6/202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