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杜昌善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和签名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6/202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