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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新明

    2009年3月3日8时,突遭市610、国安、司法、检察院、派出所几个恶警非法抄家、抢劫,强行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和一些大法书籍资料等,并强制把我送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。当时它们骗我签名,说东西以后还给我等等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7/2022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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