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保芳
前天在劝三退途中,被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至公安局,严刑拷打逼问后,被强行签了字、画押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一律作废。痛改前非,精進实修,弥补过失,不负师恩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7/2022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