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淑香、于永福
以前我们夫妻俩有怕心,把大法书放在不严肃的地方,无意中把大法所有资料烧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8/202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