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忠
在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后,违心写了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走好以后的修炼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8/2022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