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福贞
我和老伴是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的。在九九年7.20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时,我学法不深,邪恶警察到我家叫我签字,我签了,交了书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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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9/202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