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兴雅
7.20以后,被非法判刑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了“三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都作废。坚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走回家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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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9/202247.html